堆高機中長期租賃
高雄堆高機中長期租賃
高雄堆高機中長期租賃
在情況許可下,應繫上車用安全帶。
-堆高機有任何問題或損壞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處理。
-當堆高機翻覆時,不要跳出車外,緊握車內並向車身翻覆的反方向傾斜。
-當路面有坡度、階梯、斜坡時,應特別注意操作及駕駛安全。
-堆高機移動行進間不得升降貨叉。
-堆高機不得堆舉移動超過其額定荷重之物料。
-堆高機速度不得超過能使其安全停止之速度。
-在通道交叉口及視線不良的地方,應減速並按鳴喇叭。
-維持堆高機行駛及操作之清楚視線,並保持注意力及注視行進路線狀況。
-除非堆高機設有座位,否則不可載人。
-離開堆高機時,應拉煞車,方下貨叉,關掉電源。
-人員不得藉由站立在堆高機貨叉上,上下移動位置。
-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但停止行駛之堆高機,已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者(如護欄、護索、配有安全母索之全身式安全帶等),不在此限。
-堆高機移動行進時應將貨叉放下。
老闆注意!
勞工教育訓練
-貫徹勞工未經教育訓練合格不得操作堆高機。
-製作並執行完善的堆高機安全計畫,包括勞工教育訓練、操作合格證取得、計畫重新檢核修訂之時程等。堆高機操作勞工安全教育訓練計畫對預防傷害事故非常重要,其內容應包括所有可能影響堆高機穩定度之因素,如堆高機之荷重量、對稱平衡性、堆高機行進速度、堆高機操作及行進路面,胎壓以及操作人員之行為安全等。
-告知勞工當堆高機翻覆時跳出駕駛艙,可能會被堆高機桅桿、頂蓬、後扶架、護欄及機身等壓垮;翻覆時,勞工仍應保持在駕駛艙內,並往車身翻覆的反方向傾斜。
-訓練勞工如何堆舉不對稱之物料。
堆高機檢查及保養
-建立並執行堆高機安全檢查及保養計畫。
-盡可能裝配堆高機翻覆抑制裝置。
堆舉-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但停止行駛之堆高機,已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者(如護欄、護索、配有安全母索之全身式安全帶等),不在此限。
工作環境
-由可辨識危害勞工安全狀態的人員定期實施作業環境檢查,危害包括通道障礙物、視線盲點、通道交叉口,及行駛之堆高機是否可能會碰撞行人等。檢查人員應有權力執行立即改善措施。
-盡可能將工作站、控制盤、設備設置在遠離堆高機通道;不可將箱子、齒棒、雜物及其他物料置放在轉角、通道交叉口及其他可能妨礙堆高機駕駛或工作人員視線等地方。
-嚴格要求安全駕駛,包括速限限制、通道交叉口減速及按鳴喇叭等。
-維修及保養載貨平台、通道、及其他作業表面之破裂、毀壞邊緣及其他損傷。
堆高機相關法規規定
堆高機安全衛生設施
-雇主對於動力堆高機,應有安全防護設備,其設置應依機械器具防護標準規定辦理。
-雇主就業場所作業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但停止行駛之堆高機,已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者,不在此限。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
-雇主對於堆高機非置備有後扶架者,不得使用。但將桅桿後傾之際,雖有貨物之掉落亦不致危害勞工者,不在此限。
-雇主使用堆高機之托板或撬板時,應具有充分能承受積載之貨物重量之強度;無顯著之損傷、變形或腐蝕者。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雇主對於堆高機之操作,不得超過該機械所能承受之最大荷重,且其載運之貨物應保持穩固狀態,防止翻倒。
-雇主於危險物存在場所使用堆高機時,應有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措施。
教育訓練
-雇主對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應使其接受18小時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機械器具防護標準93/7/3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台八十一勞安二字第二三一六六號令發布
第五章 動力堆高機之防護標準
承攬商審查/租賃合約/公司營運內控的《高雄堆高機中長期租賃 SOP》。
此 SOP 適用於:
✔ 月租、季租、半年租、一年租
✔ 高雄全區(前鎮、小港、大寮、楠梓、仁武、林園)
✔ 工廠、倉儲中心、物流場、港區
✔ 附操作員 / 不附操作員模式
✔ 含維修保養、例行巡檢、客戶端責任範圍
內容採 企業等級 SOP 格式+租賃業者實務流程+EHS 管控標準。
📘 SOP – 高雄堆高機中長期租賃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 目的(Purpose)
建立堆高機 中長期租賃(超過 1 個月以上) 之標準作業流程,確保:
- 設備品質穩定
- 客戶現場安全
- 維修保養規範化
- 租賃雙方責任清晰
- 作業效率高且不中斷
2. 範圍(Scope)
適用於:
- 月租、季租、半年租、年租
- 適用堆高機:柴油 / 電動 / 超低桅桿 / 夾具型 / 延伸叉
- 客戶環境:工廠、倉庫、碼頭、物流、加工出口區
- 場域:高雄前鎮、小港、大寮、楠梓、仁武、林園等
3. 名詞定義(Definitions)
| 名稱 | 定義 |
|---|---|
| 中長期租賃 | 租期 ≥ 30 天之租賃形式。 |
| 出租方 | 堆高機公司,負責保養、維修、定檢。 |
| 承租方 | 使用堆高機之客戶。 |
| 例保(PM) | Preventive Maintenance,預防性保養。 |
| 交接表 | 交機/退機車況記錄表。 |
4. 角色與責任(Responsibilities)
| 角色 | 職責 |
|---|---|
| 出租方管理部 | 排程、協調、文件統一、保養紀錄管理 |
| 堆高機技師 | 維修、保養、現場檢點、設備狀況回報 |
| 承租方主管 | 使用規範管理、操作員資格確認、提供安全環境 |
| 操作員 | 具證照,依 SOP 正確使用堆高機 |
| EHS | 審查租賃安全流程、進場安全確認 |
5. 租賃流程(Overview)
1️⃣ 租賃需求評估
2️⃣ 堆高機出廠前整備
3️⃣ 現場交機(Handover)
4️⃣ 中長期使用管理(含定期保養)
5️⃣ 異常 & 故障處理
6️⃣ 退租、回收、終檢
7️⃣ 結案與文件存檔
6. 標準作業程序(SOP Procedures)
6.1 租賃前(Pre-Rental)
✔(1)需求確認
- 噸位(2.5T / 3T / 5T / 7T / 10T)
- 使用時數(8H / 12H / 24H)
- 作業環境(室內 / 室外 / 地坪狀況 / 限高)
- 作業內容(倉儲、機械移機、太空包、附夾具)
- 附件需求(吊桿、延伸叉、夾具)
- 是否需操作員(含押車員)
✔(2)安全要求確認
- 室內 → 電動堆高機優先
- 地面承載力
- 限高 → 超低桅桿必要性
- 作業環境是否需防爆型(如粉體工廠)
6.2 堆高機出車前整備(Pre-Delivery Preparation)
✔(1)整備檢查
- 引擎油 / 液壓油 / 煞車油
- 電瓶比重(電動機)
- 叉臂直度、焊點、銷軸
- 行走、升降、傾斜功能
✔(2)保養紀錄更新(PM)
- 100H / 250H / 500H 例保完成度
- 保養貼紙更新
✔(3)外觀與損耗紀錄
- 拍照 4 面 + 時數錶
- 刮痕記錄、胎紋紀錄
6.3 進場交機(Handover)
✔(1)卸車作業
- 堆高機卸下至客戶指定位置
- 放置止輪器 & 急停示範
✔(2)功能示範
- 升降測試
- 傾斜測試
- 行走 & 煞車
- 喇叭、燈號、倒車蜂鳴器
✔(3)交機表填寫
包含以下資訊:
- 油量 / 電量
- 時數
- 外觀狀況
- 附屬器具
- 安全注意事項宣導
- 雙方簽名 = 租賃責任基準
6.4 使用期間管理(During Rental)
6.4.1 操作員每日自主管理(承租方)
- 水 / 油 / 電檢查
- 輪胎檢查
- 叉臂檢查
- 作業前輕度暖機
- 滿載不得超過 SWL
6.4.2 出租方定期保養 PM
| 周期 | 項目 |
|---|---|
| 每月(30 天) | 機油、濾心、胎壓、油壓檢查 |
| 每 250 小時 | 引擎油更換、煞車油檢查 |
| 每 500 小時 | 全車系統檢查、油封與油壓管檢查 |
| 每季(3 個月) | 全車 PM、報告提供客戶 |
🔶 保養時可提供替代機(如合約規定)。
6.4.3 故障處理(Breakdown Handling)
客戶通報 → 技師 2–4 小時到場(高雄地區快速支援)
流程:
- 承租方通知故障
- 技師到場診斷
- 無法現場修復 → 借用替代機
- 原機返廠維修
- 成本依合約(損耗 or 不當操作)判定
6.5 退租流程(Return Process)
✔(1)回收前準備(承租方)
- 清潔機體、加回基本油量
- 電動堆高機需充電至 50–80%
- 停放於指定回收區域
✔(2)出租方退租點檢
- 外觀比對「交機表」
- 功能測試
- 時數紀錄
- 附件是否齊全
- 輪胎磨耗判定
✔(3)退租文件
- 退租表(含損傷紀錄)
- 簽署完成後結案
6.6 文件與資料結案(Closing)
- 儲存交機表 + 退租表
- 出租紀錄更新
- PM 保養紀錄更新
- 結算資料提交財務部
7. 危害辨識(JSA 摘要)
| 危害 | 風險情境 | 控制措施 |
|---|---|---|
| 機具老化 | 中古機零件磨耗 | 定期 PM、保養前置檢查 |
| 超載 | 客戶誤用載重過大 | SWL 標示、教育訓練 |
| 夾擊 | 人靠近叉臂作業 | 壓力線禁區、引導員制度 |
| 滑移 | 地面濕滑 | 清潔、止滑墊、低速行駛 |
| 排煙 | 室內使用柴油機 | 以電動堆高機替代、改善通風 |
| 動線衝突 | 人車混流 | 封鎖線 + 交通管制員 |
| 維修危害 | 引擎高溫、壓力油路 | 維修須停機、洩壓後進行 |
8. 緊急應變(Emergency Response)
- 聽到「停!」→ 所有設備立即停止
- 堆高機失控 → 熄火、上手煞
- 人員受傷 → 急救 → 通報 119 & EHS
- 火災 → 乾粉滅火器 → 撤離
- 故障 → 技師現場支援或替代機出車












